公安部等12个部门于近日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12个部门还专门印发通知,就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规定凡是公民凭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依法不属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职责的证明事项,由主管部门负责核实。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是公民法定身份证件,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对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以下9类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1、公民姓名。
2、公民曾用名。
3、公民性别。
4、公民身份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
5、公民民族成份。
6、公民出生日期。
7、公民出生地。
8、公民籍贯。
9、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
(二)对于下列5类事项,凡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1、户口迁移情况。
2、住址变动情况。
3、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
4、注销户口情况。
5、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
(三)对于需要证明的下列6类事项,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以下方式办理:
1、需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凭当事人在使用部门的个人声明和能够提供的结婚证、离婚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或者离婚证明书、配偶死亡证明等有效证件、证明材料证明,需要核查的,由使用部门按照规定进行核查。
2、需证明当事人文化程度的,凭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者学校、相关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书证明,或者依法办理公证。
3、需证明当事人正常死亡或者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非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4、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需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由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到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者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认证手续。
5、因公民个人或者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填写、录入差错等原因,致使公民在有关部门或者单位的登记信息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登记信息不一致,需证明两者为同一人的,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核查,公安部门根据职责提供必要协助。
6、需证明当事人未登记户口的,区分以下情形办理:因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需核实新生儿未申报出生登记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向公安部门核查;因申报户口登记时需核实当事人未在其他地方登记户口的,由公安部门负责核查;因出国(境)定居需要办理无户籍公证的,由公证机构向公安部门核查。
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主要包括下列9类情形:
1、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公民更正或者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成份、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5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或者因户口迁移,凭居民户口簿无法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应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查阅户籍档案并出具。
2、注销户口证明。公民因死亡、服现役、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被判处徒刑注销户口,或者因重复(虚假)户口被注销,需要开具注销户口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出具。
3、亲属关系证明。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应当出具。
4、被拐儿童身份证明。经公安部门办案单位调查核实儿童为拐卖受害人,办理户口登记,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核实后出具。
5、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公安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受理的捡拾弃婴(儿童)情况,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核实后出具。
6、非正常死亡证明。公安部门依法处置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除外),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依据相关公安部门调查和检验鉴定结果出具。
7、临时身份证明。对急需登机、乘火车、长途汽车、船舶、住旅馆、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因丢失、被盗或者忘记携带等原因无法出示法定身份证件的人员,机场、火车站、港口等公安派出所和旅馆、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通过查询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核准人员身份后办理并注明有效期限,用于临时搭乘飞机、火车、长途汽车、船舶和入住旅馆、参加考试。公民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因特殊原因未能出示居民户口簿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本着便民利民、优化服务的原则,在核实相关信息后办理并注明用途和有效期限。
8、无犯罪记录证明。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建立并逐步完善犯罪记录制度,人民法院负责通报犯罪人员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公安派出所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办理。公民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可以申请查询本人有无犯罪记录。使用犯罪人员信息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有关信息,对犯罪人员信息要严格保密。
9、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的其他情形。
在《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还规定,今后,凡再次出现擅自要求群众开具不合理证明导致群众办事难的,上级主管部门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同时,大力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核查,从源头上减少开具证明的需求;简化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我们的周围就充斥着各种被要求开奇葩证明的吐槽,本来就是个“办证难”的时代,加上奇葩证明,更是难上加难,证明“你是你”,证明“老妈是你老妈”,证明“老公是老公”,更有甚者,请证明你还活着。呵呵哒!
证明你爸是你爸
南宁的一位黄姓先生要办理公积金,因为符合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积金的政策。但是问题来了,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出具派出所的父子关系证明。黄先生表示无奈。本喵这里也只能呵呵,证明夫妻关系可以用结婚证,证明父子关系用什么证?在线等!
证明你妈是你妈
来自北京的陈先生一家三口准备出境旅游,需要明确一位亲人为紧急联络人,于是他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可问题来了,他被告知需要书面证明他和他母亲是母子关系。先不说派出所能不能顺利开出这个证明,光想到为这个证明要跑上近千公里,陈先生就头疼恼火:“证明我妈是我妈,怎么就这么不容易?”而更令陈先生窝火的是,这一难题的解决,最终得益于向旅行社交了60元钱,就不需要再去证明他妈就是他妈了。看到这,本喵似乎看出了什么端倪,看官,您呢?
证明老公是老公
最近,安徽省一位芜湖籍女子因需要去监狱探望丈夫,但当监狱工作人员问及时,被要求开具证明,证明“我老公是我老公”,之后女子前往派出所,派出所民警也忍不住吐槽:“我所表示很不解”。
证明你是正常人
家住(西安)长安区的张先生,之前因为有过去精神科检查的经历,但日前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当工作人员得知他这段经历后,要求他开具证明,证明自己是“正常人”。张先生表示,自己自从吃药后,已经30多年来没有犯病,并且担任过学校任课老师,早已恢复了一个正常人的生活。证明我是正常人。可这个证明上哪里去开呢?”本喵建议给这位工作人员开具“不正常证明”。
证明你的收入都是合法来源
乌鲁木齐的胡先生兴高采烈的去买车,遇到的竟然是要证明自己买车的钱是通过合法途径得来的。为此,胡先生在4S店和社区间来回跑了好几趟,可还是没结果,被惹毛的胡新跟社区工作人员和4S店销售人员大吵两架后,气愤地离开了。结果,胡新无缘宝马车。
证明父母已故
曾是南宁某国企的职工甘女士,65岁,退休后在美国定居,93年时她的养父去世,膝下无儿女,按照法律规定,自然由甘女士继承,然而没想到,她被要求出具养父的“父母已故证明”。甘女士不仅傻眼,养父去世时都93岁了,养父的父亲则在解放前就去世了。
证明夫妻常吵架
北京某小区的赵女士,和丈夫闹离婚,向法院起诉离婚时,被律师告知想要胜诉,需要找社区开个其与丈夫经常吵架的证明。赵女士和社区工作人员小伙伴都惊呆了。
证明你儿子是男的
江西某市民的儿子要高考,由于身份证上被误写成“女”,需要更改,却被要求提供证明儿子是男性的证据。本喵想说,先让工作人员证明自己是男女就好办了。
奇葩证明数不胜数,这里本喵只列举了一部分,形形色色的“奇葩证明”,恰恰是“事前审批”的一种表征,更是监管的漏洞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