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超生孩子入户不再查计划生育证明和结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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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日前,饶平县饶洋镇,新丰镇已按照广东省公安厅2015年第7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有序进行对未入户儿童进行户藉登记。凭出生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结婚证及居民户口簿办理即可办理。派出所不再检查缴纳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证明和结扎证。
一、省政府下达红头文件
2015年5月25日,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15]71号),重申“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时,要进一步简化手续,凭出生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结婚证及居民户口簿办理。不得将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 二、积极响应号召,按章办事 今日,饶洋、新丰派出所门前都排着长长的队伍,各位家长都带着相关证件排队等候,给孩子办理户口手续。 新丰派出所近况
新丰派出所门口,早上还没到上班时间,已有多人等候。
人越来越多了。
大家都在有序的排着队,等候为孩子办理户口。 饶洋派出所实情
前来办理入户手续的各家长车辆
居民前往派出所办理
工作有序进展,人很多 三、办理入户所需证件及流程 1、上户口地点:父母双方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2、上户口需要证件【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上户口需要证件【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上户口需要证件【父母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上户口需要证件【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上户口流程:拿着所有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上户口,派出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盖章办理户口。
请各位饶友相互转告,帮助他人,快乐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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