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起火车票退改签实行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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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铁路客票延长预售期后,为了最大限度方便旅客、最大限度让旅客充分利用车票资源,铁路部门进一步优化退票、改签规则,规则将自2014年12月3日起实行。 为了方便旅客行程的调整,12月1日客票预售期延长至60天后,12月3日将实行退改签新政,对开车前15天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铁路部门对15天以上的退票不收取退票费主要考虑是:15天为车票再次销售留出了比较充分的时间,铁路公共资源能够得到比较充分的利用。 按照退票办法,旅客提前48小时退票的,将收取票面价格5%作为退票费,24小时外不足48小时的,收取票面价格10%作为退票费,24小时内的,收取票面价格20%作为退票费。 为了让更多的旅客最大限度利用车票资源,减少占票浪费运力,同时也便于已持有车票旅客的行程调整,在其他列车有余票时,可以改签发到城市相同的车票。具体是,开车前48小时以上,可改签预售期内的任意车次;开车前48小时以内,可改签从办理改签之时至票面日期当日24:00之间的其他车次,不办理票面日期次日及以后的改签;开车之后,旅客仍可改签当日其他车次。这些措施,可以更好地方便旅客的出行,同时让更多的旅客充分利用铁路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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