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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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扩大了提取情形范围。如果缴存人已购房,且还清贷款的,可以通过“其他住房消费”(包括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其他住房消费情形)提取其月缴存额的30%。而房租提取方面,只要在深无产权房,不要求提供租赁合同和租房发票,就可以
提取月应缴存额的50%。如果职工的公积金贷款还清后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那么该职工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一个家庭不能同时申请两笔公积金贷款。
“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等九类重大疾病或做重大手术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但不能销户。”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九类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
除了“大病”提取外,深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也向“低保”家庭倾斜,但仅限于提取,不能销户。另外,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享受到了政策优惠,为体现公平性,未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将获得一定的补贴。补贴以历年结息总额(含销户利息)为基数,按照缴存年限的长短,给予相应比例的利息补贴。累计缴存期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五年以下的,按累计支付利息总额的5%给予补贴;累计缴存期限在五年以上(含五年)十年以下的,按累计支付利息总额的8%给予补贴;累计缴存期限在十年以上(含十年)的,按累计支付利息总额的12%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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