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至潮州港高速公路开始投资人招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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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至平远高速公路等六个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公告 广东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 2013-11-16 11:50:4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州至平远高速公路等六个建设项目投资人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相关意见,批准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招标人为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第一合同段:梅州至平远高速公路 梅州至平远高速公路起于梅江区城北镇上村(接长深高速),经罗屋,平远县长田镇东,终于平远县城规划区南侧的田兴村(接济广高速公路),长约32.6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5.5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1.09亿元。 第二合同段: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汕尾段 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汕尾段起于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镇埔上村,总体向北经海丰县赤坑镇,陆丰市上英镇、潭西镇,海丰县可塘镇,终于陆丰市平东镇塘尾村(接潮惠高速),长约34.6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0米。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8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1.098亿元。 第三合同段:湛江东海岛至雷州高速公路 湛江东海岛至雷州高速公路起于规划湖东大道与雷东大道交叉处,经民安镇以南、龙湾北侧,跨越教门港,于东海岛西南角跨越通明海进入雷州市,经沈塘镇以南、官山水库南侧,先后跨越湛江海湾大桥连接线二期工程和粤海铁路后终于沈海高速公路,长约35公里。跨海大桥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桥梁宽度33.5米;其余路段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5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1.3亿元。 第四合同段:大埔至潮州港高速公路(含大埔至漳州支线) 大埔至潮州港高速公路(含大埔至漳州支线)主线起于大埔县大麻镇下径村(接梅州至大埔高速公路),总体往南经大埔高陂、光德,饶平县新丰、三饶、浮滨、新圩、联饶等镇,终于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碧冈村(接潮州港进港公路),长约92.5公里。大埔至漳州支线于大埔县高陂镇与主线分离,往东经平原、百侯、枫朗,终于大东镇粤闽界(接漳州市平和至梅州高速公路),长约31.5公里。主线和大埔至漳州支线合计共长约124公里,主线及支线均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36.2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1.1亿元。 第五合同段: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 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起于惠州市博罗县沙迳镇(接广河高速公路),往西经从化市良口镇,佛冈县汤塘镇、龙山镇,清新县,终于清城区太和镇(接汕湛高速公路清远至云浮段),长约126.6公里。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11.7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0.88亿元。 第六合同段: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连接线) 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连接线)由主线和潮汕联络线组成,全长约69.2公里。主线起于澄海区上华镇山边村(接沈海高速),经潮安县东凤、彩塘、庵埠,揭东县地都,潮阳区西胪、河溪、金浦,潮南区胪岗镇,终于潮南区井都镇牛路(接沈海高速),长约53.9公里。潮汕联络线于潮阳区西胪镇海田与主线分离,经潮阳西胪、关埠、灶浦,终于灶浦镇东仓(接在建的潮惠高速),长约15.3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其中:主线起点至汕湛高速段为双向六车道,路基宽33.5米;汕湛高速至终点段和潮汕联络线为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6米。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09.8亿元,主线部分投资95.9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1.78亿元;潮汕联络线投资14.0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0.91亿元。 上述六个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方案、技术标准、投资估算等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六个项目各个建设项目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 注册资本3.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参与第一、第二、第三合同段的投资人总资产5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参与第四、第五、第六合同段的投资人总资产10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3) 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净资产不低于所参与合同段投资估算的35%;参与多个合同段的投标人,净资产不低于按照前述单个合同段净资产的累计值; (4) 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上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72%,近三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最近三年是指从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下同; (5)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及交通运输部取消在广东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东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6)最近十年在国内完成独立投资或绝对控股投资并主导建设管理且交工验收通车的高速公路项目不少于1个。最近十年是指从2003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下同。以集团或总公司名义的投标人,其绝对控股的下属二级公司业绩计入集团或总公司。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各方均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3.1款规定的(1)-(5)项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人还应符合 (6)项资格条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18日至2013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广东交通大厦15楼1510房,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月21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广东交通大厦15楼1515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南方日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众网、广东投资招商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广东省交通公众网:http://www.gdcd.gov.cn 广东投资招商网:http://www.gdtzzs.gov.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招标咨询:广东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路越秀区27号广东交通大厦15楼1510房 邮 编:510101 电 话:020-83835328-15103 电 子 邮 箱:chenzhihong#gdcd.gov.cn 传 真:020-83730639
联 系 人:陈先生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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