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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消息:
2011年1月10日由中央出台的白皮书,
由婚姻法出台过一项令人质疑的新规定,
经第三次人口普查得出,
由于现在90后男女比相差太大,
如果按照以前的一夫一妻制度,
将会有38.86%的男性会单身,
这样会导致21世纪新一轮的“离婚热”这次将是离婚率最大的一次,
近两年我国中央领导一直很重视这件事,
最后由中国人事部、常务委员会、政治协商代表共同决定,
由中国宪法和婚姻法明文规定从2011年8月26号开始,
可以实行一妻多夫制,
这样可以避免38.86%的男性遭遇“无妻烦恼”这样也大大避免发生社会暴乱,
减少犯罪率,
同样,一妻多夫的家庭还可以得到go-vern-ment部门相应的补助,
同时中国宪法和婚姻法规定:
如果家庭中的“夫”如果发生大的矛盾,
妻有权休掉任意一男方,
这也无形中提高了我国女性的地位,
打破了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
所以,将来可能普遍出现“倒插门”现象。
一妻多夫制复偶婚除一夫多妻外,又有一妻多夫制(Polyandry)。此种婚姻型式即系一妇同时可与数个男子有合法婚姻关系,亦为社会文化所允许。唯行此种婚姻制度者,极为少有。多夫制似较多行之於母系社会。此制一妻有数个丈夫,其中一人为正夫,其馀为副夫。性权利通常经由正夫及妻同意后,由正夫分配行使。男子除分享其妻之性权利外,也可能要求把自己所生之子女归在自己名下。子女则可分别向其生父要求财产权益。另外,所有子女对其母亲所有之财产享有同等权益。行一妻多夫制之社会通常行兄弟共妻制。为维护两族间之既存关系,并保存全族人之权益,妻之夫死亡,以其夫之兄弟为夫。在此制中,夫之兄弟有责任纳寡嫂为室,所生子女视为死者之子女。另一情形则为:与寡嫂结婚,子女则在自己名下。此与前者不同。一妻多夫制有行兄弟共妻者,亦有非兄弟共妻者。复偶婚亦有多夫多妻之共同婚,为初民社会中数夫或数妻之共同团体。两个男子与两个以上女子之婚制,乃极为罕见之婚姻型式,亦从未成为一种主要型式。如果有之,亦仅为适应当地当时之一种权宜办法。(席汝楫) 一妻多夫制(polyandry)一个女子同时与几个男子结为夫妻的婚姻形式。它与一夫多妻制都被认为是人类婚姻的例外形式,并不是普遍流行的。一妻多夫的主要形式有:①有血缘关系的几个兄弟共娶一妻,一般由长子出面迎娶,以后造成兄弟共妻的事实;②朋友共妻。这种婚俗主要流行于印度南部和中亚一带,其形式多为依次同居,不是联合同居,所生子女或依次先后各规其夫,或归母亲所指定的父亲。多夫制除起源于群婚这一因素外,发展到现代,还有重要的经济原因。中国西藏门巴族的一妻多夫制主要是兄弟共妻,其形成原因主要由于农奴制度的压迫,兄弟共妻不分家,才能有力量应付繁重的“乌拉”差役。朋友共妻也是与经济原因有关的。一妻多夫制主要在我国西藏的门巴族、珞巴族和藏族中存在过。印度也存在有一妻多夫制,但与西藏诸族的一妻多夫制有些不同。其形成原因,一说与原始人广泛流行溺婴有关;一说在阶级社会中,与保护财产不被分割有关;有的还认为可能与男子经常外出,妻子需人照顾,或婚后不育等有关。——摘自《简明文化人类学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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