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带队到饶平县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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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洪带领市人大调研组到我县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伯钧、副县长余家惜及县台办的领导陪同调研。 当天上午,黄洪一行首先听取了有关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情况汇报,并深入美美电池有限公司和金德陶瓷有限公司参观,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生产发展中碰到的一些实际问题。 近年来,我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党政重视,部门联动,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台资企业的协调服务,切实为台资企业排忧解难,努力营造重商、亲商、富商、安商的投资环境,依法维护台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尽力扶持台资企业健康发展。目前,全县现有台资企业29家,投资总额1.19亿美元。台商投资主要涉及陶瓷、毛织服装、食品、工艺、木制、机电、水产等行业领域。2011年全县台资企业出口额9123万美元,占全县出口额的20.5%,占三资企业出口额的60%。 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参观了解,黄洪对我县党政始终高度重视引进台商投资和服务在饶台资企业发展的做法表示肯定,希望各级各关部门要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帮助台资企业解决融资和人才引进等方面碰到的具体困难。转自:饶平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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