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打砸自助银行 詹某特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潮州日报讯 近期,饶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宗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詹某特、詹某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六个月。2015年4月28日凌晨3时,被告人詹某特、詹某辉酒后驾驶一辆摩托车窜至饶平县饶洋镇一家自助银行门口,用拳脚、砖块、花钵等砸打该自助银行的玻璃门及自助服务灯箱。随后,詹某特、詹某辉驾车至附近一工地拿了一根木棒并返回自助银行,詹某特持该木棒砸打自助银行的3台日立牌存取款一体机等物品,然后驾车逃离现场。2015年5月7日,两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鉴定:受损的3台日立牌存取款一体机、1台24小时自助服务灯箱损失共计人民币33335元。案发后两被告人的家属赔偿被害人农行饶平县支行的经济损失,被害人表示对两被告人予以谅解。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人才中的战斗才 。。。。。。。:L 人才中的人才! 喝酒了吧 人才 天外有天,山内也有山! 酒后乱事,不可取啊 脑筋中毒:lol 酒是好东西,喝了什么不敢干的都做的出来! 醉了,这东西也敢砸 还好代价不大,莫冲动啊后生 判轻了,罚轻了,下次再出现类似案件一定要重罚、重判,杀鸡儆猴!!! 弱弱的问一句 有没有钱掉出来;P 上过战场的一样 那么厉害。 不会喝酒就不要喝那么多啊 喝多了事多 为了那么点钱、醉了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生命无T2,小心第一步 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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