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兄弟盟
发表于 2013-8-17 01:48:07
nda278 发表于 2013-8-16 10: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年头,这天朝下能平等吗?
就是 天国
沐紫云云
发表于 2013-8-17 09:03:54
卟依籁 发表于 2013-8-16 19: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不懂……
简单地说,他只过了三个生日,第四个生日还没来得及过
卟依籁
发表于 2013-8-17 09:22:10
沐紫云云 发表于 2013-8-17 09: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简单地说,他只过了三个生日,第四个生日还没来得及过
有点明白了:lol
磊不累
发表于 2013-8-17 09:56:54
药物过敏反应可能性较大吧,症状迅速突然,而且第二瓶只用了七、八分钟,也不会过量,在大医院,药物配伍也不太可能配错,如果是用错药有讨说法的,如果是药物不良反应药厂也有责,如果单是过敏反应致死,在使用合理、抢救正确及时的情况下,属不可抗拒突发事故,不可能赔很多钱的,一切只能等待法医的证据了。
沐紫云云
发表于 2013-8-17 10:02:34
卟依籁 发表于 2013-8-17 09: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点明白了
真是个小笨笨哦,希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官员们不再官官相护
卟依籁
发表于 2013-8-17 10:11:14
沐紫云云 发表于 2013-8-17 10: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真是个小笨笨哦,希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官员们不再官官相护
很多事情都不了了之
誓言撕破你的脸
发表于 2013-8-17 10:49:45
小家伙安息!
xunwei
发表于 2013-8-17 11:02:15
难过
刘美娜
发表于 2013-8-17 11:24:44
辛苦拉扯大,就这样说走就走,哎,可怜的小孩
风光张
发表于 2013-8-17 12:01:47
好黑的医院
rpryzcj18
发表于 2013-8-17 12:46:08
现在处理的怎么样了。
仅有の、心动。
发表于 2013-8-18 00:29:49
没看。
人生是一场戏
发表于 2013-8-18 05:07:24
报警
水晶月
发表于 2013-8-19 13:33:31
看完心酸啊 好可怜的孩子 :(
晴_天
发表于 2013-8-19 21:36:15
首先请孩子的家属节哀!一个活蹦乱跳的小孩瞬间就阴阳两隔,谁看了都会觉得揪心!
像这样的事情普通百姓若没请电视媒体曝光,是扭不过那些大头的,这是现实社会最不要脸的现象。所以,家里有小孩的家长平时一定要多学点一般的医学常识及防患意识,去医院看病的时候,凡医生所开的方子什么的缴费之前一定要先用自己的手机先拍下来,万一有什么意外的话,事后你很难在他们那里取得证据的,再细心的话,现在随便一部手机都是带录音功能的,看病过程可以全程偷偷录音,防患于未然。
晴_天
发表于 2013-8-19 21:36:41
首先请小孩亲属节哀!看了家属的告白书,觉得有点惭愧!一点法律意识都没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医疗秩序!这些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可以拘留你,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负刑事责任!医疗事故需走法律程序!单靠闹是没用的,小孩尸体先不要火化,请省里的有资质鉴定机构进行尸检!还有最好找找饶平商会或者客属联谊会的在东莞有一定地位的子叔向院方或政府交涉!
月娃儿
发表于 2013-10-1 19:36:19
本帖最后由 月娃儿 于 2013-10-1 19:37 编辑
唉,我有两个孩子,我要小心呀,他们急着下班呢,不是手足口病也能治这样,我真是佩服他们呀,其实真的遇到这种事,没几个父母很冷静的会说,好好说话好好解决,医生杀人真是不用刀的,还是小心些的好,现在我觉得,恩,小孩子,要吃药,打针前好好检查再下诊治,还是可以放心点的,希望拿回公道吧,其实只能闹大了,不然,真是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