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钱哥 发表于 2013-7-1 10:39:22

今日起子女不常回家看望或问候老人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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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7月1日电 (王永吉) 加大打击“三非”外国人力度、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劳务派遣公司准入“门槛”提高……进入7月,《出境入境管理法》、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连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一批新法律法规开始正式施行。子女“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今日起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该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该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实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者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应当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此外,该法还提出,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另外,由民政部制定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也将自今日起实施。两部新规对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法律责任、服务内容等作出明确规定。针对此前有媒体报道的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被故意虐待事件,《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明确,养老机构出现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或未与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协议不符合规定等情况的,民政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蓝梦 发表于 2013-7-1 10:48:42

是滴。

゛__失无所失。 发表于 2013-7-1 10:57:55

不回家就是不孝。。。。

沐紫云云 发表于 2013-7-1 11:10:11

我完了,远嫁的人伤不起啊

磨人照众 发表于 2013-7-1 12:02:10

:lol支持

新丰韵达快递 发表于 2013-7-1 12:23:19

有机会还是要多回去看看的
不要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

新丰韵达快递 发表于 2013-7-1 12:23:54

沐紫云云 发表于 2013-7-1 11: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完了,远嫁的人伤不起啊

呵呵,你等着犯法吧,下次敢得罪我我就去举报你{:3_47:}

人生贪喃 发表于 2013-7-1 12:28:56

:lol我一直跟家里住 不用常回去

詹js 发表于 2013-7-1 12:50:12

{:soso_e113:}这法立的好啊

另一只鞋 发表于 2013-7-1 13:21:05

心酸啦~~~~~~

此生不换 发表于 2013-7-1 13:38:17

不得不立这法

沐紫云云 发表于 2013-7-1 13:52:42

新丰韵达快递 发表于 2013-7-1 12: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你等着犯法吧,下次敢得罪我我就去举报你

你举报是木有用滴,

冰泉zhan 发表于 2013-7-1 14:08:47

立法容易执法难……这事还得多靠道德约束才行。连回家这事儿也要用立法来约束,可想ZF对百姓们的道德水平是多么的没有信心!:L

facai 发表于 2013-7-1 14:13:46

支持

城市猎人 发表于 2013-7-1 14:43:20

立法容易,行法难。

没那么简单、 发表于 2013-7-1 14:58:08

常回家看看

八嘎耶鲁、 发表于 2013-7-1 19:56:58

想回家了。 :'(

八嘎耶鲁、 发表于 2013-7-1 20:01:17

:'(我很想回家的。

新丰韵达快递 发表于 2013-7-2 04:04:30

沐紫云云 发表于 2013-7-1 13: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举报是木有用滴,

呵呵,那你试试就知道了哈:{:3_43:}

沐紫云云 发表于 2013-7-2 09:35:35

新丰韵达快递 发表于 2013-7-2 04: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那你试试就知道了哈:

只要我父母不起诉,嘿嘿嘿嘿
对于远嫁的人来说,真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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