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饶平公开宣判王丽峰制造毒品案
6月 26日是国际禁毒日,25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饶平公开宣判王丽峰制造毒品案,依法判处王丽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审理查明,山西省沁源县人王丽峰与同案人兰野为牟取暴利,密谋制造甲基苯丙胺也就是冰毒,并由同案人负责联系场地、销售等事项,王丽峰负责制造。从2012年10月25日开始,被告人王丽峰将事先购置的制毒原料及工具从揭阳市运到同案人提供的饶平县汫洲镇一间出租屋,再网购部分制毒原料及工具,然后依照他掌握的化学技术,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同年11月3日,王丽峰在制毒现场被公关机关抓获,现场查扣含甲基苯丙胺成分液体、白色晶体等物品共计4.24千克。
被告人王丽峰的行为已构成制造毒品罪,市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条款,判处王丽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介绍,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宣判制毒、贩毒、容留他人吸毒等刑事案件54宗,判处罪犯72人,严厉打击了涉毒犯罪分子。转自:饶平电视台
坐沙发的 凳子我就看看 看看 路过看看:lol 制毒是应该严惩。 拉去毙了更好 应该毙了 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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