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前程
发表于 2012-7-2 14:50:51
浮夸。 发表于 2012-7-2 00: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砍人的是狂的?怎么严惩?
先关起来再说......:sleepy:
鈈い簡々單
发表于 2012-7-2 15:16:03
愿逝者安息,伤者早日康复
裤门ˋ没拉
发表于 2012-7-2 15:24:33
狂 + 萧
Peel︶ㄣ
发表于 2012-7-2 16:46:09
杯具
卟依籁
发表于 2012-7-2 16:48:47
{:soso__10004061118887995398_2:} 吓死人了……
玉麒麟
发表于 2012-7-2 17:30:06
杯具呀!不是那个整天在新丰逛还唱歌的石头林人叫——(校)的吧???
溪西子弟兵
发表于 2012-7-2 17:58:08
木钱哥 发表于 2012-7-2 00: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见那两个小朋友永远的安静躺在那里,心里无一种说不出的痛楚。
只能祈祷了。
溪西子弟兵
发表于 2012-7-2 18:00:36
啊丰 发表于 2012-7-2 01: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凶手未狂之前一定是个粗建模板工
看见人就以为是钉子
别那这件事当笑点。
ぁ念
发表于 2012-7-2 18:17:29
家里不可以呆人了。
尤WENHAO
发表于 2012-7-2 18:18:16
大闹石头林:curse:
Y▂_╮安静
发表于 2012-7-2 18:21:08
恐怖。。。
唔闲死佑
发表于 2012-7-2 18:22:23
如果能把这些有问题的 送去青山医院
凋蕶
发表于 2012-7-2 18:51:15
最近是怎么了!怎么那么多意外!大家以后要叮嘱自己的孩子!夏天是发狂的高峰期,让小孩别去惹疯子:Q
财神到
发表于 2012-7-2 18:59:54
这样的事情真是测莫,
詹大神
发表于 2012-7-2 19:14:26
人命
雨后的晴天
发表于 2012-7-2 19:15:23
直接安乐死算了。
从法律上讲,对这种事件,其父母监护人需负担民事责任,政府也存对精神病人的监管失职。
雨后的晴天
发表于 2012-7-2 19:18:43
如果换个角色,我是死者家属“除了心痛欲绝之外,我会正式组团起诉凶手家属和当地相关政府部门”
丫头
发表于 2012-7-2 19:19:32
什么啊,那么恐怖啊
———科静
发表于 2012-7-2 19:33:00
狂的那里人。
恨久的爱
发表于 2012-7-2 19:36:09
在吃夜宵时见到饶洋派出所出警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