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 发表于 2012-5-10 06:00:30

A__假好人 发表于 2012-5-9 01: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潮州还是广州呀

:lol

避风港 发表于 2012-5-10 08:28:50

好恐怖哦开车还是慢点好

我是兔zi 发表于 2012-5-10 11:18:49

秋覌枫叶红 发表于 2012-5-9 11: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看你还是用走的比较好,最安全了

:dizzy:开车不安全,走路也不行,这可咋办啊

 ̄__sadly_、 发表于 2012-5-10 11:43:08

最无辜的是路人

誓言撕破你的脸 发表于 2012-5-10 12:30:02

第一张图片好血腥, 才几天没上饶客网就发生这样的事了~

〃零乱ˉ 发表于 2012-5-10 14:30:25

现在的社会啊

liuyaowu 发表于 2012-5-10 16:38:12

饶平车神太多了。这残酷的事情。常见。

享润电子_- 发表于 2012-5-10 17:12:43

悲剧的发生。。。

张永续 发表于 2012-5-10 17:21:59

那位30多岁妇女已经冰冻了,希望一路走好!

刘生 发表于 2012-5-10 20:23:30

哎。看来。在老家危险啊

布兰卡 发表于 2012-5-10 20:34:47

都说开车不要超过40公里了就是不听。

米其林 发表于 2012-5-10 20:59:42

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潤聖 发表于 2012-5-10 21:17:58

完美 发表于 2012-5-10 00: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目前5个伤者只知道一个死亡,一个脚骨折,其他的伤者不清楚了。

继续等待详情。。。。。。

我了个去 发表于 2012-5-10 21:23:18

为伤者祈祷!

如梦初醒 发表于 2012-5-10 21:53:58

完美 发表于 2012-5-10 00: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叫什么啊···你是下金的啊??、

有一点动心 发表于 2012-5-10 22:26:28

现在的人开车像开飞机一样 飞机都在路面飞了

跨行业 发表于 2012-5-10 22:44:06


在新丰,饶杨,茂芝这些路段就要开慢点

跨行业 发表于 2012-5-10 22:45:06

:)

人生叹喃 发表于 2012-5-10 23:54:18

嗨翻天了

锺僾一生 发表于 2012-5-11 00:39:19

叮/aiq当 发表于 2012-5-10 03: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婚好像是被人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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