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客满天下 发表于 2012-4-13 02:44:30

引以为戒,网友发帖须知(网上造谣,吃官司)

前言:
党十八大即将召开,或许还有些敏感时期。各地对网络监管力度空前,发帖甚至跟帖评论都有可能惹一身官司终身悔恨,下面一则最新的发生在周边的与当前饶客网上某话题相近的新闻,供大家参考。
网上发帖污人清白 梅州四网友吃官司(据羊城晚报)
在网络世界里,由于真实身份被隐藏,一些网民感觉“言论完全自由了”,可以毫无约束宣泄情绪,将日常生活中难以启齿的辱骂、诽谤语言,都放上网络,给他人的名誉权造成侵害。最近,梅州市大埔县多位网友因在网络上发表不正当的言论,损害了他人的声誉,被对方告上法庭。法官认为,多位网友的网上言论,已构成侵权,需承担法律责任。经调解,这几个网友向两名原告赔礼道歉,双方对赔偿问题也达成协议,这才和解。
网络言论惹纠纷
大埔网是2003年6月由当地一位熟悉网络技术的青年张某创办的。大埔县的余某、陈某、廖某、丘某在大埔网上分别注册了“爱高陂”、“随风飘过的人”、“ZM493618”、“古董”、“多管事”的网名。他们除了在大埔网上浏览新闻外,还发表评论。去年8月的一天,这几个网民却因网上发言,被告上法庭。
原来,大埔某家购销公司一直闲置的老厂房倒塌,购销公司打算处理掉。当地村民得知后,认为老厂房的一部分属于该村民集体所有,如果要处理,村民也有份,于是有人到当地政府去说理。李家兄弟在当地村中有一定声望,便参与协调此事。然而,李家兄弟的行为被一些村民误解,以为其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不久,廖某就以“多管事”网名在大埔网论坛,发了一篇题为“大埔某镇某些人,抢夺农民的土地请关注”的帖子。随后,“随风飘过的人”也在网上跟帖,称:“我也是该村的人,该村的一小部分人看见购销公司老厂房倒塌,村里李某兄弟就组织、煽动一些无知村民,并强制每人出50元活动费,到购销公司闹事,说一闹就有钱分,李某兄弟闹过多次,都尝到了甜头,全镇人和村里人都知道他的勾当,一些本村人被逼得不得不签名按印,我舅舅家里六个人被逼出300元,我舅舅说,李某兄弟太厉害,不敢惹他……”等等。

之后,陆陆续续有多人跟帖,其中“爱高陂”说:“谁人不知他兄弟的算盘,有好处到处争,现在起我要一一揭露他们如何起家,家庭成员是如何违法的。”“ZM493618”跟帖也说:“坚决开除煽动无知群众闹事的李某兄弟,一年一度的宗亲大会不能让他们参加”等等。受害方愤然起诉
一直被当地群众认为是为人正直、品行良好的李家兄弟,原来也有这一套,难道他们热衷当地公益事业都是表面现象?没几天,有关网上的事件,在当地传开了,村民们对此议论纷纷。这件事传到李某兄弟耳中,他们甚是焦虑。当看到“无耻”、“恶霸”、“流氓”、“煽动闹事”等这些字眼时,李某兄弟感到了莫大的侮辱。他们随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要求大埔网站管理员张某删帖。很快,在公安机关的要求下,网站将帖子删除。虽然帖子删掉了,但该件事的影响并未因此而平息,众多村民对李家兄弟还存在误解,使李家兄弟备受心理压力。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家兄弟一纸诉状将大埔网管员张某和四位网友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四网友道歉赔偿
在法庭上,几位网友认为,网民在网络上有发帖、跟帖等发表言论的自由,自己在网上只是说了些不文明的语言,没有侮辱、诽谤的意思。而且,在该镇与李某兄弟同名同姓的人有好几个,网上言论不能证明就是针对两个原告的。李家兄弟则认为,村里叫“李某和李某某”名字的只有他们两人,根据其提供的从大埔网上打印的发帖、跟帖人的材料内容看,是针对兄弟俩而发的。虽然证人对网上侮辱谩骂的详细内容记不清,但能证实被告均有侮辱的行为。经过调解,最终,被告承认侵权事实,向两名原告赔礼道歉,对赔偿问题双方也达成一致协议,两名原告这才撤诉。至于赔偿的数额,由双方私底下协商。庭审法官认为,本案中,侵权是确定无疑的,调解并不意味着没有侵权。只是在处理上,以调解代替判决,避免激化社会矛盾。本文转载于:http://www.sr0768.com/bbs/read.php?tid-54223.html

詹大神 发表于 2012-4-17 13:41:38

你们注意点哈哈哈;P

詹根基-基哥 发表于 2012-4-17 15:06:58

所以说话不能太直白,共匪咋惹不起

一潮一汕 发表于 2012-4-17 15:11:01

;P这种事情就类似我们那边的   发论坛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引以为戒,网友发帖须知(网上造谣,吃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