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镇某厂被多次举报,环境污染影响恶劣!2条梭式窑暂被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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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获悉潮州多家企业因举报被查。在第14批来信第67号举报内容里,反映潮州市铙平县新丰镇九村新康村小学旁的某陶瓷厂在没有任何手续报批的情况下直接毁坏农耕地建厂并投产,离居民区、学校较近,废气、废水直排,造成大片林木枯死并严重影响附近村民、学生的健康。经多次投诉后,被县环保局查封了,但县环保局说之后解封。村民要求其恢复生产前必须要做环评,做环评时要有附近村民、学校的参与意见,如环评不达标应勒令厂房搬迁,对造成林木枯死的污染问题赔偿。 10月28日,饶平县环境保护局根据群众投诉组织环境监察人员会同新丰镇企办、新康村委干部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厂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饶平县环保局责令该厂的陶瓷汤匙生产项目立即停止生产,并于2016年12月底完善环保审批手续、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后方可恢复生产){《环境监察通知书》(饶环监通〔2016〕55号)}。12月2日,再次接到群众投诉后,饶平县环保局组织环境监察人员会同新丰镇政府有关领导进行现场调查。该厂没有停产,一条梭式窑正在使用,废气无配套治理设施进行处理直接排放、废水配套有简单沉淀池,生产排放废气、废水污染周边环境。根据检查情况,饶平县环保局依法对该厂的2条梭式窑实施了查封(决定书文号:饶环强决字[2016]7号)。12月13日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由潮州市办理环境问题(第14 批来信第67号)后,饶平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会同新丰镇政府有关领导再次进行现场检查,该厂无生产,2条梭式窑窑口封条完整无损,也未发现该厂周边成片林木枯死现象。 鉴于因该厂附近存在学校敏感点,饶平县环保局责令该厂委托有资质环评单位进行环境现状评估,饶平县政府将根据环境现状评估结论,作出是否对该厂实施关闭的决定。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来源:广东环保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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