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起我市实行摩托车“带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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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灿霞)为进一步巩固全市交通秩序百日整治大行动的成效,切实加强和改进摩托车销售和登记管理工作,从源头上解决摩托车无牌无证的问题,自2017年1月1日起,全市将开展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 据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民警许鹏介绍,摩托车“带牌销售”即是摩托车销售企业对已销售的摩托车,必须在号牌悬挂后才通知摩托车车主领取。许鹏说,以往,市民新购买的摩托车如要入牌,一般由销售企业帮忙或自行到车管所办理入牌手续。如果是市民自行办理入牌的,往往会出现一个问题:一些市民购买摩托车后并没有为摩托车入牌或者很长一段时间后才入牌。这部分无牌摩托车一旦上路行驶,便容易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甚至诱发事故发生。摩托车实行“带牌销售”能从源头上解决摩托车无牌上路的问题。 许鹏介绍,为做好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12月14日,交警部门组织辖区内摩托车销售企业及摩托车业务代办单位召开会议,传达摩托车“带牌销售”相关政策,做好宣传工作。各级车管部门则细化了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流程,要求摩托车销售企业在群众选购摩托车后,应当收齐摩托车车主的身份证件、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购车发票等资料,代车主缴纳购置费、高强险,然后将机动车交车管所查验。在注册登记后领取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并配齐摩托车安全头盔,将号牌固封后才可以通知车主领取。 在细化入牌流程的基础上,市车管所也将开通绿色通道,每天固定两个时间段专门处理摩托车入牌工作,缩短车辆入牌时间。“以往完成整个入牌流程需要五个工作日的时间,明年1月起将缩短为两天半到三天。”许鹏提醒,这两个时间段分别是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下午2时30分到3时30分,各销售企业如要办理入牌手续,可以在这两个时间段内办理。 文章来源:潮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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