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天然气管网与广东省天然气管网联通工程(广东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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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115wang 于 2022-9-28 18:36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福建天然气管网与广东省天然气管网联通工程(广东段)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潮州市饶平县 建设内容:福建天然气管网与广东省天然气管网联通工程(广东段)起自潮州市饶平县联饶镇葛藤村东侧的华丰华瀛LNG接收站配套外输管线饶平分输站,止于饶平县联饶镇旧月塘村东侧的广东省与福建省交界处,实现福建省天然气管网与广东省天然气管网的互联互通,打通福建省与广东省管网运营断点,提高两省管网供气安全性和调气灵活性。管道全长9.13公里,管径813mm,设计压力7.5MPa,饶平分输站为原站址扩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844号保利鱼珠港S4栋19楼 联系人:李先生 020-66816073 三、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广州珠江水资源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150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见《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的《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发表对福建天然气管网与广东省天然气管网联通工程(广东段)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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